近日,金山區(qū)教育局發(fā)布了《金山區(qū)中小學轉學指南》。
轉學指南中,沒有限定轉學的辦理時間,但根據規(guī)定需要在開學前一周辦理完畢,家長們可以在本月就開始聯系學校,提交轉學申請。
高中生以下三種情況,不予轉學:
金山區(qū)中小學轉學指南
一、受理條件:
(一)義務教育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入本區(qū)有空余學額的學校:
1、本市在籍學生居住地跨區(qū)變更;
2、符合本區(qū)當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條件的非本市學籍學生。
非滬籍招生條件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且登記的居住地在金山區(qū),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二)普通高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入本區(qū)有空余學額的普通高中:
1、學生為本區(qū)戶籍;
2、學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3年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學生信息須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tǒng)中查詢確認);
3、學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
4、學生父母一方及學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
本市范圍內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因動遷等原因可申請轉入有空余學額的普通高中,轉學學生當年參加本市中考分數須達到轉入學校當年的統(tǒng)一招生錄取分數。
備注:起始年級第一學期以及畢業(yè)年級第二學期不予轉入。學生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學期中途原則上不予轉入。義務教育階段因市政動遷等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學期中途要求轉學者,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辦理轉學手續(xù)。
二、申請材料:
本市范圍內申請轉學的學生須提供學生的轉學信息表、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學生成長記錄冊等。
由非本市學校申請轉入本市學校的學生須提供學生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原就讀學校就讀的相關證明材料、全國學籍號及學籍狀態(tài)(無全國學籍號須寫情況說明)、家長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申請轉入普通高中的學生還需提供轉出地中考成績證明以及錄取通知書。
三、辦理程序:
(一)家長或監(jiān)護人提出轉學申請
由家長或監(jiān)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對符合轉學條件的,由原就讀學校開具《上海市中小學生轉學信息表》,并加蓋學校公章。
(二)核準登記
申請人持相關轉學材料到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入學校審核材料后在《上海市中小學生轉學信息表》上加蓋學校公章并辦理相關轉學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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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各區(qū)寒假轉學通知暫未發(fā)布,后續(xù)我們將會第一時間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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