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 ?頻頻出臺的教育新政,讓當下的教育格局出現劇烈變化,其中對于民辦教育的改革,更是引起大眾熱議。21世紀教育研究院理事長、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楊東平,于7月23日舉行的“教育新政下的民辦學?!毖杏憰希痛耸录l(fā)表主題演講,他認為:民辦教育的商業(yè)化與資本化發(fā)展,正加劇擇校競爭與家長們的焦慮,脫離了其教育多樣化的目的。教育應當成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事業(yè),發(fā)展民辦教育,要以更大的視野對待,需要制度設計和法律保障。
文丨楊東平? ?編丨Travis
我覺得現在舉行這么一個研討會,正當其時,回應了民辦教育面臨的嚴峻形勢。剛才大家講的我都同意,民辦教育面臨的,是國家治理的一個整體性的問題。
當前的教育新政,最重要的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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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強力打壓課外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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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高中階段的普職分流
這幾個政策都是驚天動地的,似乎也沒有什么討論、征求意見、沒有預案。從依法行政的角度,就不好說了。
楊東平
那么,為什么最近這兩年國家的民辦教育政策發(fā)生如此巨大的轉變,它的依據或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必須看到最近一二十年來,整個基礎教育的格局發(fā)生了非常深刻的變化,可以說是始料不及的。
這個新格局,就是在公辦教育之外,民辦教育形成了龐大的體量;在公辦和民辦學校之外,又出現了第三個類型——課外培訓教育,體量更大。
這使得教育的功能發(fā)生了很大的紊亂,最突出的就是全民性的教育焦慮,教育成本增加、學業(yè)負擔增加,達到了“天怒人怨”的程度,最終引發(fā)了最高決策。
另外一個大背景,是中國已經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普及了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也進入了“普及化”的行列,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4.5%?;A教育由過去極其短缺和匱乏的狀態(tài),進入總體不太差錢的狀態(tài)。
這是認識民辦教育政策調整的大背景。民辦教育的貢獻剛剛講了,是非常顯著、非常巨大、不可否認的。
但是,為什么會發(fā)生政策調整?民辦教育的問題,或者說它的另外一面,也需要認識。
首先,是體量過大的問題。
盡管民辦小學初中校生占比全國總體在10%上下,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在很多大城市,包括農村縣域,民辦教育學生的比重可以達到30%、40%、50%、60%,這種現象是世界各國都沒有的。
必須看到,所有國家的義務教育都是政府用納稅人的錢舉辦的,以公辦教育為主,是一種基于社會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務。
盡管公辦學校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它仍然是占絕對比例的主體。在歐洲國家,它的比重通常在3%、5%、7%,日本是2%。因為這是一種國家責任、政府責任。絕不會說一個地區(qū)的教育結構,公辦學校退居其次,而以私立教育為主。
前兩年教育部通報的一起事件,湖南省耒陽縣,它的民辦教育占到了60%,要把一些公辦學校的學生分流到民辦學校,引發(fā)了群體性事件,這是一個典型例子。民辦教育體量過大,絕對是個真問題。
這背后是政府行為的變化。
20年以前討論民辦教育促進法時,主要是要克服意識形態(tài)上的障礙,就像發(fā)展民營經濟一樣,給予民辦教育支持和鼓勵。
20年以后,在民辦教育體量非常大的區(qū)縣,它包含了兩種行為。一個是政府卸責,把發(fā)展教育的責任推給市場,政府可以節(jié)約大量財政經費。二是存在不少利益勾兌。例如有的教育局長為自己安排后路,退下來以后,去民辦學校當董事長。一篇流行的網文“如何絞殺公辦學?!?,提供了生動的案例。
第二,民辦教育具有很強的營利性,我認為也是真問題。
從宏觀統計、宏觀數據來看,平均之后這似乎就不是個問題。但是在一個區(qū)域內、學校內,這個問題還是非常明顯的,就是教育成本的增加。
在20年以前,制定民辦教育促進法時,討論的焦點就是圍繞合理回報問題。當時認為這是一個必要的階段,只有當社會財富極大豐富之后,才能談非營利。
到了今天,與當初傾家蕩產辦學的情況已經很不一樣了,已經形成了一種成熟的規(guī)?;纳虡I(yè)模式,通過與地方政府的合謀,與資本市場、房地產市場結合來營利。通過引進掛牌的民辦學校,拉高學區(qū)房價格,學校的最終目標是上市。
我們在上海開過幾次民辦教育研討會,旁邊總有人在現場招商游說,問你要不要上市,我們提供服務。
如果一個民辦學校以上市為追求的話,那么它的行為就是辦企業(yè),而不是辦教育了,這是非常清晰的。
不久前,衡水系的“第一高中集團”上市就是典型的例子。衡水各地的分校得到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地方政府批地、投資建校舍,拉動房地產,學校以“輕資產”的模式集體打包上市。
這種商業(yè)化、資本化發(fā)展的直接后果,就是極大地加劇了大城市的擇校競爭,加劇了家長焦慮。
在許多中心城市,幼升小、小升初的擇校競爭,主要是圍繞民辦學校的競爭。由于民辦學校享有“民促法”規(guī)定的自主招生的權利、考試招生的權利,它把一個地區(qū)的高分學生都招去了,因此它的中考成績遠遠高于公辦學校。
上海前幾年幾個區(qū)的統計,平均高于公辦學校40分。那家長肯定不淡定了,千方百計地競爭民辦學校。
但民辦學校的這種辦學成績主要是由于提前招生、考試招生,也就是我們說的掐尖行為。
所以2018年以后,上海首先進行試點,實行公民同招,就是兩者同一天招生,不允許提前招生,也不允許民辦學??荚囌猩?
民辦學校的招生優(yōu)勢一消失,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的競爭馬上就平緩了,生源分布更均衡了。所以民辦教育對教育公平的影響,是有很多方面的。
另外一個重要事實,是民辦教育并沒有出現我們期望的教育多樣化和創(chuàng)新性,所有的民辦學校都在升學率競爭的單一軌道上與公立學校競爭。
我們有一次討論,問一個民辦學校校長,他說應試教育最激烈的學校,都是當年的轉制學校,是90年代末從公辦學?!稗D制”過來,它的前身是公辦學校,也就是我們說的“假民辦”。
民辦學校的問題,很大一部分是“假民辦”造成的。這造成了民辦教育的“邊緣行走”狀態(tài),處在一個非常尷尬的處境當中,不可能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來發(fā)展。
我認為這個現象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這么多年來民辦教育的發(fā)展,基本是企業(yè)家辦學、資本家辦學,沒有走上教育家辦學的道路。
為什么民辦教育發(fā)展到今天,只有企業(yè)家才能夠辦學呢?因為政府把民辦學校的門檻設得非常高,諸如建設規(guī)模、土地面積、學生人數等等,包括幼兒園的標準,要求都非常之高。即便后來放寬了條件,北京“小規(guī)模園”的標準,也要有一兩百人的規(guī)模。
所以以今天的政策,無論孔子還是陶行知都是辦不了學的。
作為一個比較,在丹麥,舉辦學校、幼兒園是公民的權利,任何一個家長都可以舉辦幼兒園,它的普惠性幼兒園是以家庭和社區(qū)為依托的,而不是以大企業(yè)和資本。
只要招滿18個學生,持續(xù)辦學一年以上,就可以合法化,申請成為正式的幼兒園,獲得政府提供的占辦學成本70%以上的財政支持。它的辦學權是開放的。
盡管這與中國的現實還非常遙遠,但可以看到不同的制度設計的理念。
所以,今天我們需要在一個更大的視野來看待民辦教育。重要的是面向大多數人、大多數家庭、大多數社區(qū)的民辦學校。
我們要看到在農村有大量面向留守兒童的民辦學校,在珠三角地區(qū),有大量主要招收流動兒童的民辦學校。它們通常在我們的視野外,我們討論的主要是資本家舉辦的學校。
我們看不見的民辦學校還包括哪些呢?還有正在北京、成都、深圳、大理等地出現的城市邊緣的創(chuàng)新型小規(guī)模學校,是由一些中產家長和海歸舉辦的,它們許多還沒有辦學資質,往往也有幾十個學生;但中國的教育創(chuàng)新主要出現在這類學校。
還有一類是具有不同文化或宗教取向的家長的自辦學校,包括國學教育、基督教的學校等等,都是“黑學校”。
還有一種民辦或自辦教育的類型,是“在家上學”。在美國、法國,私立學校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滿足文化和宗教多樣性的需求,印度人有印度人的學校,伊斯蘭有伊斯蘭的學校,而且完全是非營利性的。
我們的教育新政,首先必須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保護私人財產,保護民辦學校的合法權益。
即便要做出一些政策調整,也應該是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在保護私有財產的前提下,做到通情達理、合情合理,該補償的補償,該贖買的贖買,而不能采取沒收充公的粗暴方法,這在一個法制社會是難以想象的。
根本解決民辦學校的制度困境,必須有面向未來的制度設計。應當在學習化社會的框架下,逐漸淡化學校的所有制性質,公辦學校、民辦學校都應該在“非營利組織”的框架中加以規(guī)范。
否則,有的問題說不通。例如:
為什么一些公辦學校可以在全國各地舉辦分校、貼牌收費,具有很強的營利性?
另外,按照一視同仁、共同發(fā)展的概念,為什么公辦學校又不能具有與民辦學校同樣的辦學自主權?
難道辦學自主權是由經費屬性而不是學校發(fā)展的邏輯和教育規(guī)律所決定的?
我們看到國外基礎教育改革的基本事實:
主要通過改革公辦學校辦學體制,實行教育家辦學,解決公辦學校平庸化的問題,增加教育的選擇性、多樣性;
而不是讓公辦、私立學?;ハ喔偁帲蛘叱蔀橐粓龌珵樗降母母?。
就促進教育的多樣化 高品質而言,改革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是與發(fā)展民辦教育同樣重要甚至更為重要的路徑。
我們需要超越狹義的“私立學校”、民辦學校的概念,建立“大民辦教育”的概念,其實質是還權于民,開放各種社會力量辦學,包括教育家、家長和社區(qū)的自主辦學,使教育真正成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事業(yè),這也正是學習化社會的應有之意。
(圖文來自網絡,侵權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