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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下午,河南濮陽市清豐縣一個村子里,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的大三學生孟瑞鵬救起2名落水兒童后不幸溺亡。
不到24個小時,警方得出初步結論,孟瑞鵬不是救人溺亡,而是不慎落水。而被救的兩個女孩和母親一同站出來稱:三人同時落水,而且還說“如果不是孟瑞鵬用腳蹬欄桿,自己的孩子也不會掉下去?!?/span>
對此,孟瑞鵬的親屬和同學聲稱“不求回報,只要公道”;落水兒童則稱,當天是三個人一同落水的。?
3月1日,新的現(xiàn)場重要目擊者劉女士站了發(fā)聲,孟瑞鵬和兩個兒童并非同時落水。
??? 3月2日凌晨1點,被大學生救起兒童母親盧某終于說出了事實真相,承認撒謊。而問及撒謊的原因,盧某說:考慮到自己家里邊困難,怕賠錢或是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就那樣說了。因為孩子還小,我就教了她幾句話讓她記住。這幾天來,我一直很自責,失眠,我也害怕對孩子影響太大,終于說出來了。
這個母親,在面對救了她兩個女兒的恩人的時候,想到的是躲避賠償。請原諒我的黑暗,我并不覺得她最后承認事實是因為自責、良心發(fā)現(xiàn)。真正的原因,天知地知,她知道。
不從法律、道德層面去指責這個母親;也不從輿論的角度去看這個事情最終帶給我們什么。人心倒了,真的就很難扶起來,這句話我們知道。我只想從一個母親的角度,說說我心中的這個事兒。
這兩個被救的兩個女孩總會長大,大的孩子7歲了,如果有一天,她想起來這個事情。有一個年輕的生命因為自己去世,而且自己還對外撒謊抹黑了他,她將如何自處?如果她有一天問起這件事,這個母親如何回答?當然,我相信那個母親也會一筆帶過,或者撒謊到底。謊言,是需要無數的謊言去說服的。
而這個失去獨子的家庭,一個農村的家庭,將終日悲痛。無暇去批評中國的計劃生育,尤其是農村,一邊是獨子,一邊是3個孩子(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獨子救了三個孩子家中的兩個女兒。然后獨子沒了。也許這個母親一定恨自己把兒子教育得這么優(yōu)秀,見義勇為,不計后果。
想到我一直糾結的一個問題,我不想教育小朵做一個見義勇為的勇敢的孩子,算不算自私?我希望她能夠足夠睿智,知道什么時候做什么事。在我的記憶中,從學校里老師一直教我們做一個“樂于助人”、“見義勇為”的好孩子。書本里舍生救火的小英雄、冒雪救羊的小姐妹一直非常正面的出現(xiàn)在我們的世界觀中,可是當我們成年以后,我們知道如果遇到山火需要做的是報警、羊遠沒有生命重要……
包括近幾年,救人導致溺亡的事件頻頻發(fā)生。這不得不讓我們反思一下,我們教了孩子什么?他們也許會游泳,但是他們不知道救人和游泳是不同的;他們不知道河水和游泳池是不同的;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游泳技能也許是不過關的……我們教育給孩子的所有的技能都是在錦上添花,他們會彈鋼琴,他們會跳芭蕾,他們會畫畫,他們會各國語言。但是他們不知道遇到危險先做什么,我們的孩子不知道電路起火和其他的起火是不一樣的,不知道地震的逃生和火災的逃生是不一樣的,不知道游泳的求助和溺水的求助是不一樣的,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各國語言也是可以用來救命的,可是他們卻天天被教育要“勇敢”、要“舍己救人”。
所有的教育難道不應該銘記:先有生命的存在而后才有教育,學會生存本來就應該是教育的第一要義。以生為本的教育才有現(xiàn)實意義么?那么,我的孩子,應該學會的是生存技能,接下來才是幫助別人,不是么?
遇到壞人,先保證自己的安全再報警,給警察提供最真實最有效的線索;遇到小偷,不漏痕跡的提醒遠比你站起來大喝一聲要更為安全;真遇到有人溺水,先衡量你是否具備救人的能力,再選擇如何救人更加合理,不是么?
還有,我一定會教育孩子,做一個感恩的人,感謝每一個幫助過你的人,你會快樂,你會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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